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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奥委会如何分红_奥运会奥委会如何分红的

tamoadmin 2024-06-04
1.历届奥运会举办方获利与亏损?2.奥运会参加国家需要花费吗?3.奥运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制度是怎么样的?具体些,谢谢。4.奥运会赚了吗?奥运会收入来源是:1、组委

1.历届奥运会举办方获利与亏损?

2.奥运会参加国家需要花费吗?

3.奥运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制度是怎么样的?具体些,谢谢。

4.奥运会赚了吗?

奥运会奥委会如何分红_奥运会奥委会如何分红的

奥运会收入来源是:

1、组委会的赞助商、合作伙伴。在国际奥委会确定的赞助商之外,可自主确定10~15家组委会的赞助伙伴。由于是组委会赞助的最高层次,并且同种类产品具有排它性,故竞争后的价格很高。

2、组委会的供应商。主要指挑选在交通、电讯、办公、服装等领域为组委会提供实物技术服务的企业。尽管赞助层次低于合作伙伴,但仍需要向组委会提供不菲的费用,方可获得供应机会。

3、发放标志商品的营销许可证。在商品上使用奥运会标识、徽记、吉祥物等标识记,必须向组委会购买营销许可证。费用一般为利润额的10~15%。商品主要集中在T恤衫、遮阳帽、钥匙链、纪念章等等。亚特兰大奥运会仅T恤衫就售出3000万件。

4、捐款。为奥运会捐款,不仅表明对体育文化事业的支持,而且可以能够扩大声誉,树立形象,许多企业或个人慷慨解囊。

5、**。发行**是传统的收入来源。把奥运会与**结合起来,可大大激发民众投彩热情。蒙特利尔奥运会此项收入高达2.3亿美元,超过了总收入的54.7%。

6、纪念币。纪念币质地分白金、金、银、铜等,价值昂贵。发行奥运会纪念币曾是奥运会的三大主要收入之一。

7、门票。门票是奥运会直接观赏价值的基本实现形式之一。也是奥运会的基本收入之一。悉尼奥运会门票销售9600万张,收入多达3.76亿美元,占总收入的19%,是近20年来收入比例最高的一届比赛。

8、纪念邮票。奥林匹克邮票作为最具周期收藏意义的专项邮种,深受爱好者喜爱。从第一届现代奥运会起,邮票就成为奥运会的稳定收入来源。为提高效益,有的国家还发行带有附加面值的“捐资邮票”,进一步增加了收入。

历届奥运会举办方获利与亏损?

从北京奥组委的收入来源看,其收入来源主要有几部分:一是国际奥委会电视转播收入,这应当是北京奥组委最大一笔收入来源。2008年奥运会,国际奥委会给北京奥组委的电视转播收入达到了8.3亿美元。二是国际奥委会分给北京奥组委的市场开发收益。2008年,这笔市场开发收益也达到了3.34亿美元。三是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获得的商业收益,这是一笔仅次于电视转播收入的一笔收入来源。奥运经济报告认为,这笔收益最初预算是4亿美元,由于企业参与热情高涨,市场开发超过预期,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收入超过悉尼和雅典是没有问题的。而这也是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的判断。除此之外,北京奥组委的收入来源还包括奥运会门票和纪念品收入,中国政府的财政补贴,赛后物质的处理收益,个人与集体的捐赠等。按照目前的来源分析,北京奥组委的收入超过20亿美元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该报告分析提出,经过几年的筹备,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已经超过了预期。人们不能对2008年奥运会的赢利有太多的奢望。在支出方面,由于种种因素变化,其前期对一些预算支出缺乏足够认识,随着奥运筹备工作的深入,原先所做的预算支出,现在看来明显偏低。例如对保险、风险管理、公关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认识不足,在这方面的支出将有大幅度提升。此外,由于国际奥委会对主办城市的要求不断提高,支出也随之增加。以电视转播为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要实现高清晰度电视转播,仅这一技术升级即需要大量技术投入。再有,国际奥委会对主办城市的城市景观有着很高的要求。奥运会的城市景观投入,也超过最初所做预算。这意味着,尽管北京奥运会收入增加,但同时其支出也将有大幅度提升。根据北京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给出的支出数字,即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全部运行经费不会超过雅典奥运会,从大数上说,少于24亿美元,该报告判断,2008年奥运会收入与支出将十分接近。北京奥组委能否赢利,从现在看,并非铁板钉钉。即使能够赢利,其空间也十分有限。 主办城市组委会赢利,通常会皆大欢喜;亏损肯定不会令人高兴。但奥运经济报告认为,不论北京奥组委是否赢利,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国———中国,一定会从举办奥运会得到巨大收益。2008年奥运会,将极大提升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形象,将极大增强全球华人和全国人民的凝聚力。2008年奥运会将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方位的发展,并在中国现代史上留下厚重的一页。对主办城市北京来说,通过奥运会,将极大地提升北京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整个北京的现代化水平。北京通过举办奥运会,扩大了在全球的影响,城市景观和人文素质得到提升,市民从中得到实惠。中国,中国北京以及中国香港、青岛、上海、天津、秦皇岛、沈阳六个奥运会举办城市都从筹备承办过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从北京奥运会几年筹办的过程分析,这些积极影响已经显现。 2008年奥运会,中国无疑是最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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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参加国家需要花费吗?

1984年洛杉机奥运会以前,举办奥运会基本上是赔本的,举办国更多地将其视为“形象工程”。1984年,洛杉矾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奥运养奥”的新思路,盈利2.5亿美元,向世人阐释了体育产业的新理念。从1984年开始,人们才更多注意奥运带来的经济效益。20多年来,举办奥运会的城市玩出了各具特色的奥运地产。

1984 洛杉矶奥运会 在那个时代,1984年以前, 美国加州的地产市场整体下滑。虽然奥运会即将举办,但之前的历届亏损影响到地产市场的不景气。但经过历史上第一次赚钱奥运会后, 洛杉矶市的房地产市场逆势上扬。 其效果如同城边山谷里刮着的那种风一般明显。

1988 汉城奥运会 奥运会前,汉城旧城区十分局促,位于汉江以北。通过举办奥运会,扩建了机场,整修了公路,治理了汉江,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奥运会后,汉城房地产市场一直涨,火爆状况一直持续到1995年。由于奥运会的大量体育设施都在汉江以南,配套建设的大批运动员村、公寓、新闻中心使得江南新区成为新生活的象征,形成了新的住宅区,成为商业繁华地带,并最终使江南成为汉城主要的居民居住区。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汉城新区,改变了整个汉城的城市布局。

1992 巴塞罗那奥运会 在这界奥运会之后,人们终于开始认识到奥运地产也是有泡沫的。因为在1986-1993年,巴塞罗那住宅价值增长250%-300%,之后转跌,直到1998年才扭转跌势。这样的跌宕气势,大概也就是奥运这个概念才能给予。在这期间,很多人因为炒房地产发了财,但也有很多不能及时出手的人在1993年之后被套牢。当然,在这样的跌宕中,也有让感到自豪的地方,巴塞罗那这个城市在奥运会后在欧洲城市的排名一下从10几名到了第7名。

1996 亚特兰大奥运会 这一界的奥运会,给地产带来了两个地产新含义:商业地产与郊区住宅。虽然奥林匹克公园周边房地产的升值,普遍都超过30%。但更重要的,市中心的旧城区得到大规模的改造,写字楼和商业物业蓬勃发展。在这时,投资商业地产的收益更加明显。奥运会期间留下的先进通讯设备和宾馆,使很多会议选址与此,亚特兰大成为“会议之城”。另外,奥运会后其后续效应十分明显,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们消费信心大增,如果你那时在郊区购得房产,之后的结果就是这种居住形式成为当地的热点,甚至,亚特兰大郊区住宅已成为当地著名旅游景点之一。

2000 悉尼奥运会 萨马兰奇称赞悉尼奥运会是历史上最完美的奥运会,悉尼的房价因2000年奥运会涨了一倍。自1993年到1999年的连续7年中,悉尼的房价一直保持着增长的势头,城市的房价平均每年递增超过了10%,悉尼市个别中心地区和重要地区的土地房屋的价格增长甚至超过了30%,特别是靠近主会场馆周边地区的房价近3年的时间就增长了一倍多,平均增长在30%以上。

2004 雅典奥运会 奥运这个概念,对于发展中国家地产市场在价格上的影响远比发达国家大。雅典琼斯·兰·拉萨尔房地产投资公司研究表明,主办奥运会将给奥运比赛场馆附近的民用住房价格带来长期的深远影响。“参照前四届奥运主办城市的经历,奥运会给雅典居民住房价格带来的影响远远比亚特兰大和悉尼受到的冲击大得多。”

北京奥运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在近日举行的国际媒体研讨会上向外界透露,经过调整,北京奥组委确定奥运会预算如下:收入总规模为195.4亿元人民币(折合23.63亿美元),支出总规模为194.1亿元人民币(折合23.47亿美元),盈余为1.3亿元人民币(折合0.16亿美元)。也就是说,到2008年8月24日,第29届奥运会曲终人散,北京坐下来盘点收支时,会发现自己挣了1.3亿元人民币。

但是,也有业内专家认为,1.3亿元只是一个初步的预期,由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拥有13亿之多民众对奥运会的热情比以往任何一个奥运会举办国家都高,2008年奥运会的市场开发将会比预期好,因此赢利会更大。那么,北京奥运到底能挣多少钱呢?

奥运会的账怎么算

最近,关于雅典奥运会的亏损问题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舆论都认为雅典奥运会耗资百亿美元,形成巨大亏空。但是有业内专家分析说,百亿美元里很大一部分属于雅典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的开支,而真正直接用于奥运会组织工作的费用并不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的改善是长久的举措,也是造福于百姓的好事,不能简单地认为这部分费用也是奥运会的开支。实际上雅典奥运会已完成结算,共支出24亿美元。”专家说。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说,奥运经济是一个大概念,涵盖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内容,可打的“牌”挺多。首先是“运动会经济”,就是直接和举办奥运会相关的投资和消费。第二是举办城市经济牌。第三张是举办国家牌。举办奥运会将从整体上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第四张牌是中华牌和世界牌。包括文化热、经济热、旅游热、餐饮热等。

奥运会能不能挣钱,如果主要是指组委会的收支,那只是运动会经济中的一部分。我们通常所说的2800亿元的奥运经济大蛋糕,大部分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而组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奥运会的组织运营。北京奥运会能不能挣钱,对组委会来说,重点是要做好奥组委的市场开发工作。

市场开发前景如何

“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的财务,在申办时候就有一个预算,收入16.25亿美元,支出16.09亿美元,盈余0.16亿美元,也就是1600万美元。当时是这样的,我们现经过财务预算调整后,安保与公共卫生等会相应增加一些,但预计我们的市场开发收入将比原来的预测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所以我们依然能够确保‘略有盈余’。”蒋效愚认为。

奥运经济既是注意力经济,又是品牌经济。奥运会为一些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自己的品牌走向世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舞台。自2003年9月1日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启动以来,目前,中国银行等10家已签约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今年3月底正式启动的赞助商征集工作日前也已结出果实———UPS公司等6家企业已经成为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近期还将有几家企业与北京奥组委签约,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

蒋效愚说:“鉴于企业赞助的积极性很高,北京奥运会的市场开发前景相当乐观。”外界传言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赞助金额甚至大大超过了国际奥委会的全球合作伙伴(TOP赞助商)的赞助金额,将会给北京奥运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什么才是真正赢利

除奥运会本身的市场开发收益外,北京奥运会预算收入中的约50%由国际奥委会拨给,1/10来自门票和纪念品收入,国际奥委会赞助商提供约2亿至3亿美元。

“北京奥组委赢利1600万美元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蒋效愚说,但这绝对不是说,北京办一个奥运会,就只能挣1600万美元。这不是同一个概念,因为企业的收益、政府的收益、社会的更大范围的收益都没有统计在组委会的账上。

2008年奥运会将对北京乃至全中国的经济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申办成功后的7年间,北京奥运会每年拉动北京经济增长1至2个百分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0.3至0.4个百分点。

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会长魏纪中说,对我们这样一个经济转型中的大国来说,更应该算经济长远发展的大账。体育和经济相通,不只意味着商业上的利益,奥运经济的得失也不仅仅是主办方在一届奥运会上的赚与赔。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能够在奥运会后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算得上是一届真正完美的奥运会。

因此,北京奥运会究竟能挣多少钱,我们不能仅仅盯着北京奥组委的收支,还要看到整个奥运经济对北京乃至全国经济的拉动以及人文环境和技术手段的进步。

奥运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制度是怎么样的?具体些,谢谢。

奥运会参加国家不需要花费。

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时候,国际奥委会决定费用由东道主国承担,由举办奥运会的主办国来承担这笔费用。这对于那些因为凑不出路费和生活费而无法参赛的运动员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2001年到2003年,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签署了关于组织残奥会的一系列相关协议,规定从第29届奥运会开始,凡是承办夏季奥运会的国家,也必须承办残奥会,残奥会运动员的路费和生活费也要由主办国承担,并且其待遇水平不能低于夏季奥运会运动员。

奥运会收益:

国际奥委会的各项收入不断增加,在一个奥运周期内(4年)的电视转播费用、门票和奥运周边产品的利润能够达到几十亿美元,最多时达到了八十亿美元。

所以国际奥委会在每届奥运会结束之后,都会通过相关方式将其收入的一半左右补贴给奥运会主办国,这就等于国际奥委会也承担了参赛运动员路费和生活费的50%左右。

奥运会赚了吗?

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经过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中走过来的,承如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在不断进步,制度也要相应跟上时代进步,跟上体育发展的需要。

当初国企改革要经历政企分离、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一样,体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处于一个全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连续不断地进行,控制矛盾产生和积累的最小量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短期创新抓住焦点

短期的改革与创新有两个焦点:一是举办本国大事——北京奥运会,一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前者为重中之重,后者为民心所系。这是两件很透明的具体的实事,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举办,如果仅仅是借鉴外国经验,其结果难以超越平庸;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先进。因此,这两件大事应该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小康、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较高层面来进行综合的深入探讨。

1. 重中之重——奥运会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

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认为,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独一无二,意味着必须创新。

“举国体制”的最高目标瞄准的是奥运会,而奥林匹克不是工具而是GAME,是游戏,是玩具,是欢快交流的娱乐盛会。它在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曾一度沦落为工具,但在理性和功利的冲突中很快挣扎出来,摆脱阴影,成为人类最庞大的文化“玩具”。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任何运动会都应该是大众的节日,都是纵情发挥创造力的场合。

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集中了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和13亿欣欣向荣的人口,无与伦比的资源必然造就一届十分出色的奥运会。要办得出色就必须创新,但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我们集中全力去追求2008年奥运会金牌的数量,这是必须的。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哪怕夺下全部金牌,也不能与出色的奥运会画等号。

2. 民心所系——大众体育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尚在摸索之中

体育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征,这是教育文化领域共同存在的状况。中国体育在极度辉煌后,惯性运行力很大,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体育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松后紧、迟发先至,把握从微观到宏观,从点到面的增量过程,从制定改革战略、承担启动期要付出的克服阻力和失败风险的成本、有效保证运作的连续性等动作上,表现出体育体制内在功能的渐变。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有序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要取得明显成效。

全民健身计划已经颁发有10年之久了,但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体制,没有一套统一推行的标准,这与中国地广人多,各个地域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状态不无关系,而且运行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群众体育之所以是软任务,是因为没有硬指标,也无法强制执行。

政府制度创新的总原则就是要通过彻底实行管办分开,政事、政企分开,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办向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管直属企事业单位向管社会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职能形象,从办体育的繁杂活动中解脱出来,建立“有限责任”政府,切实担负起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投入机制方面,也应进行改革。未来财政将主要指向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根据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进行投入,重点用于加强大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要转变对公益性体育的投入方式,促使形成良性的管、办运行机制,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中期创新面向体制

中期的改革与创新必须面向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受部门体制、财政体制、人事劳动制度、政治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制约,步履艰难。没有人能够承担因改革失利而带来的金牌减少的后果,更没有人愿意背负影响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指责。因此,中期的改革与制度创新应该放在2008年以后,遵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真正变办为管——主要从政府高度集权的竞技管办垄断制度入手,以真正发挥社团功能为突破口。设想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简政放权,促进中华体育总会和国家奥委会的职能化

(1)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八),“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检查各司局的设置,主动放出具体操办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主动精简与合并目前职能模糊不全的机构,再次缩小非管理职能的编制;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

(2)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九),“利用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组建实体化的常设机构,成为直属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国家奥委会负责执行奥运项目的国家金牌采购计划,垂直管理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直至高水平运动俱乐部、奥林匹克训练营,充分凝练和继承旧体制的优势,形成奥运“一条龙”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转型。

(3)近年来有学者建议:中国奥委会主管全国性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中华全国体育总局主管全国性非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对行使对各运动项目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控权。这在理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协进会”那样的一个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社团。

体育总会可以在中国奥委会之上或之下,负责各种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扶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把体育划归文化娱乐产业的导向进行制度创新,在休闲娱乐活动中拓展体育产业的空间;增加和完善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中央级社团机构和网络体系,承接诸如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小城镇及农村体育网点的具体建设工作,真正把大众体育抓起来。

2. 撤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进单项运动协会的法制化

行政手段是政府体育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是这些机构拥有的法定权力,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的权力、编制计划和规划的权力、检查和评估的权力、预算拨付的权力、人事调动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等。这一指令性手段的特点是指挥有力、时效性好,但运用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要求体育下放权力,陡然转轨可能遭到原体制利益集团的抵制,加大改革成本。因此,采用了设立各项目管理中心的缓冲办法。但是,目前的机构仍然只是过渡性的,不能使其固化。在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后,改革的过程不能过长的滞留,以避免改革前期的动力变为改革后期的阻力。管理中心应彻底放弃依赖政府的思路,转为完全的社团实体。

1994年,国家体委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97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至此,体育体制改革似乎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但实际上更具有管办混杂的官民二重性,有人称“怪胎”,有人称“毒瘤”,摒除感情色彩可以看出,这在体育改革之路上又多了一道新的制度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的投入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稳定,推出政府采购举措,明确投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奥委会拨付经费,实行政府“采购”制,各协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项目资金,签订产销合同,委托生产金牌。

改革多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仍然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悬空,因此不能依法管理。尽管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就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种体育协会、运动协会的作用,并提出了运动协会的六项主要职责,但是这样自上而下的号召是没有基础的,浮在空中无法落实。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来自上面的精神,同时也是集中了群众智慧和基层呼声的举措。实践多次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积极性的创新,只有获得了多数人认可的改革,方能真正实施并取得实效。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向上交差,改革的有效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自下而上。改革的技术路线应该自下而上,改变过去协会只对上负责,应代表全体成员利益,通过增强会员实力自下而上地增强协会实力。

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分步实施转企改制,把各省、市的体工队改为俱乐部,国有资产改为股份,吸引社会资金。国有资产采用折算入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二十),“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应特别考虑由协会负责在选材、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运作系列中同步改革;可考虑先在国内大赛中试行单项协会全面介入,2010年广州亚运会推行,平稳与国际接轨。

3. 扶持民营体育产业扩大改革发展领域

吸引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推行股权制扩展民营化,促使俱乐部实体化。目前在篮球和兵乓球上已经开始了推行俱乐部,而且经过了这几年的实行,情况是良好的,也从中解决了政府负担问题,一切都靠市场来调节。推行还在继续中,使一些运动能够和市场结合,配合与商业化,也能更好的带动民众关注体育运动。

(1)首先,政府管理部门的放权,放权的关键在于国有体育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政府通过设立与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分离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清楚界定国有产权的基础上,第一步要下放的就是国有体育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政府直接管理的体育资产授权体育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单位法人的地位确立后,就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实体,拥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自主权和收益分配自主权,政府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体育产品生产计划,不再无偿调用体育企业的人财物和产品。

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体育场馆设施的产权改革就成为当前微观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践来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资本运作,是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一是为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创造平等机会,既有利于激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也能够直接改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二是面向市场运用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置换、公开拍卖、出售转让等各种资本运营的手段和方式,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多样化的企业体制。在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鼓励国内外民营企业进入政策允许的体育产业领域,最终形成多元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除了产权所有人的多元化,还可鼓励投资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产业的制度创新需要三权分离:

所有权——国有

管理权——社团

经营权——公司

(2)实施操作系统发育不足,无基层的功能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微观障碍。基础的细胞性质的改革特别重要。如高校办运动队提出多年,以前主要是场地设施条件不具备,现在许多大学新建的体育场馆已不逊色体工队,有条件大力发展学校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应采用各种手段调动学校生产体育准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地方体育部门办的运动技术学院,要与体校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生存发展的方式,体工队改制仍然要走俱乐部实体化的道路。

淡化发展高水平竞技运动官方色彩,改变体育管理部门高度垄断具体操办的方式,把精英选手的集训制改为选拔制,真正打开社会办体育的入口;各省市的专业队逐步改制为俱乐部,依托训练基地和学院完成实体化;政府一段时间稳定投入,国家以固定资产入股,建设股份制俱乐部: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改制,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以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照国营企业改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重组。

(3)制定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体育俱乐部通过利益排他机制而取得共同利益的自愿组合,既可以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方式经营,也可以采用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体育俱乐部是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参与等体育准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可以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鼓励各企业和俱乐部办运动队,部分市场成熟的项目职业化并成立行业联盟。根据WTO精神,外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参赛办赛,因此体育市场的行业垄断形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借我国首次在首都以外举办亚运会的时机,试行各省市高水平俱乐部精英运动员进行国家选拔和参赛的新制度。

由于“十一五”期间有奥运会、亚运会举办等特殊情况,改革的措施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在国内各地比较而言,从广州开始局部试点较为适宜。2005年开始,广州市体育局可在单项协会主办赛事、以基层体工队改革为俱乐部制以及与运动院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大胆尝试新模式,争取在亚运会举办时能检验有关制度创新的成果。

“举国体制”是中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效益,成为许多国家羡慕的摘取金牌的最佳途径。这个体制是特别适用与发展中国家快速提高竞技水平的“软件”,目前属于功能强大的高版本而没有必要立即与国际全面接轨,置换为发达国家的自由自主型的训练模式。换言之,“举国体制”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唯一的前提是它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走出急功近利陷阱,建立远大的体育理想。

对“举国体制”这样一个经过半个世纪巨大投入而至今仍然在国际体坛发挥巨大威力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体系,正如所谓的“两弹一星”和许多国营大型企业,还将在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上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弃之若蔽履。何况计划经济的产物,并非都一无是处,经过改革也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去生存。对于几十年形成的庞大体系,改革虽然艰难,但比起其他领域如国营企业的转轨,“举国体制”却要轻松多了,其经历的波折和付出的机会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举国体制”不能扔掉,但又非改革不可,必须使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对其改革既不能脱离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所以,唯一的出路还是认真进行内部的改革,脱胎换骨,实现体制创新,打造一个新体制。

这一体制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大众体育,还是在竞技体育,无论运动训练,还是运动竞赛,无论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要像张开的双手承接社会的各种积极性,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在调整后的国家行业分类中,体育被归入文化产业,原属于体育的所谓“娱乐体育”“休闲、健身体育活动”,被划入文化产业之中的“休闲健身娱乐服务”行业,与特指专业竞技运动的体育行业分离,成为与体育并列的分类。这也正预示了我国体育回归文化本位的未来走势。体育体制更应尽早应变,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中国体育长期的改革与创新目标,已经初步有了个雏形的形成。中国体育已经走过曲折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认识体育的文化本位和普世性原则,呼唤已经模糊的理想和信念。乘着中国体育走向2008史无前例的巅峰之际,我们绝不错失良机,重新树立起具有灵魂性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形成新的完整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理想的指引下,走向绚丽的终极目标。

奥运会直接盈利项目 1、电视转播权的收入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收入是迄今为止奥林匹克运动最大的一笔单项收入来源。 1958年《奥林匹克宪章》新增加电视版权收入分配的新条款。宪章第49款写道:“经国际奥委会批准,该权力由组委会出售,并依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对收入进行分配。”2002年以前,国际奥委会将电视版权收入的60%分配给奥运会组委会,其余的40%由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三家分配。 据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的数字,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的收入达到14.82亿美元,预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达到16.97亿美元。 2、TOP赞助商收入 TOP计划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运计划,它把国际奥委会、各国奥委会联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招标单位,在国际范围内选择各行业最著名的大公司为正式赞助商。“奥林匹克计划”的收入一半左右归奥运会组委会,另外一半给各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TOP计划以4年为一个周期。 奥运赞助商分为三种类型,其中“TOP赞助商”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所有与奥运相关的标志,并独享奥运五环的使用权,而“当届奥运赞助商”则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除奥运五环之外的所有当届奥运相关的标志;此外,各国“国家奥运赞助商”只可在各自国家范围内使用各国自己的奥运标志。TOP计划中规定,各行业的TOP赞助商只能有一个,不能重复;凡是TOP赞助商,皆享有奥运转播时段中的广告优先购买权。 国际奥委会2001—2004年TOP计划,共有11家全球赞助商,其中9家(可口可乐、柯达、松下、斯伦贝谢神码、恒康、三星、维萨、斯沃琪、通用)将续约北京奥运会,2004年,联想成为奥运全球TOP赞助商。 3、国际奥委会特许经营权收入 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人透过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并向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而取得在其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识的权利。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按特许经营商品销售收入的固定比例计算。也就是商家向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放给商家营销许可证,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的标识。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奥林匹克的特许经营人只能在被许可类别的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但不能使其公司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系。也正因为此,选择特许经营人的要求一般要低于选择赞助商的要求。 按照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奥运会组委会许可证由奥组委发放给商家,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的证明文件。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奥运会组委会。其中,国际奥委会提取毛收入现金价值的7.5%和实物商品和服务价值的5%,奥运会组委会留92.5%和95%。许可证主要用于纪念品领域,如钥匙链、装饰品、汗衫、遮阳帽等。 4、国际奥委会供货商 国际奥委会供货商是国际奥委会营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提供各种物资和服务的赞助商,以此来满足奥运会所需各种物资和服务的需要。主要在航空、公路交通和电信领域,旨在一些重要的服务与产品领域寻求对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的支持。其参加者获得的营销权和机会要少于赞助商。国际奥委会的供货商有奔驰、汉莎、兄弟、美津农等公司,分别提供汽车、航空、打印、服装等方面的服务。 5、奥运会的门票销售 奥运会门票是主办奥运会重要的收入之一。但在奥运会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门票一般由组委会的销售公司负责,多以预售为主。